各有关中学: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初中毕业生升学加分优惠的通知》(韶教联〔2005〕29号)、《关于做好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乐教联〔2011〕6号)和《关于印发〈乐昌市中学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乐教字〔2008〕53号)精神,经韶关市教育局、乐昌市教育局分别审批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92人、农村纯二女户49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1人、四级残疾军人子女1人、特长生22人实行政策性照顾加分录取(具体见附件)。各有关中学须于即日起把照顾加分考生的名单在本校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半个月(7月13日~28日),接受社会监督。违纪举报电话:招考中心5552511、体卫艺股5560709。
附件:照顾加分考生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