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告
★★★
【字体:小 大】
1.制定接受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指导我市各学校开展“希望工程”工作。
2.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制定各类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的有关规定和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3.根据省制定的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对我市生源的大学生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4.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我市“希望工程”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